2025年11月份浦口区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方案
根据市教育督导室部署,结合全区教育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,经研究决定开展11月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,有关方案内容如下:
一、督导时间
2025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
二、督导内容
幼儿园:安全工作、文化建设、规范各类“进校园”活动落实情况;
中小学:安全工作、文化建设、课程实施规范情况、义务教育2·15专项行动和规范各类“进校园”活动落实情况。
三、重点任务
1.安全工作:主要督查中小学、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、门岗、饮水、危化品、消防、宿舍安全等情况。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督导局下发的《11月份重点观测指标一览表》,对全部项目进行细致摸和记录,所有学校、幼儿园要特别突出对“一键报警”配置、演练和运行状况的全面督导,并开展一次现场模拟测试。
2.校园文化建设:全面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,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,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。结合浦口区教育局《关于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》(浦教基〔2018〕3号)文件精神进行督导。
3.课程实施:一是根据督学视角正常进行课堂教学观察,并在课后主动与上课教师进行交流;二是窗外任意巡课5节,并如实记录是否与课表一致。
4.“2·15专项行动”落实:按照《省教育厅关于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“2·15专项行动”的通知》(苏教体艺函〔2025〕2号)和市教育局相关要求,督导学校“2·15专项行动”落实情况,了解实施进展情况;
5.规范各类“进校园”活动落实情况:按照省市要求对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各类“进校园”活动情况进行常态监测,全面了解各校“进校园”工作落实情况,重点将高中、初中、小学、幼儿园四个监测点的情况梳理上报。
四、工作流程
1.到达学校(幼儿园)大门,察看责任督学公示牌;
2.亮证进入校园,察看门卫室(重点:环境卫生、保安信息公示、器具配备与摆放、监控状态、出入登记册等);
3.听取分管领导介绍(必须包含安全工作);
4.访谈校长及师生;
5.巡课和听课,与师生简单交流,了解教育教学相关情况;
6.巡视校园(重点:安全项目)、察看食堂;
7.查阅台账资料;
8.督导问题反馈(重大问题及线索需向督导室作专报)。
以上为建议流程,责任督学可根据督导实际进行调整,一切以确保督导实效为基本原则。
四、督导要求
1.责任督学应主动与责任区学校(幼儿园)对接,并于11月19日前完成督导日程在线填报,填报后不得任意更改。
2.各中小学、幼儿园需向责任督学提供与督导主题相关的名册、统计表、规章制度、计划总结和图片等台账资料,配合责任督学组织师生访谈、问卷调查等。
3.本月督导工作应于11月27日前完成,12月3日前完成本月挂牌督导报告并上传至省督导系统,《11月份重点观测指标一览表》核对无误后同步上传至国家督导平台。同时,向指定邮箱报送督导工作照片、相关纸质督导表格、访谈记录等档案材料。
4.责任督学联络员于12月3日前报送督导信息和照片资料,并在省督导系统内提交整改报告,同时做好学校(幼儿园)网站督导专栏信息建设。
5.责任督学须依法督导、客观公正、廉洁自律,杜绝一切与自身职责不符的违规行为。
6.为提升挂牌督导质效,专职督学对相关责任区开展轮动指导,本月具体分工如下:王之标负责第一、二责任区;陶道均负责第三、四责任区;刘宏斌负责第五、六责任区;李永兵负责第七、八责任区;程畅负责第九、十责任区;杨国卫负责第十一、十二责任区。
浦口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2025年11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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