浦口区中小学、幼儿园责任督学十二月份
挂牌督导工作方案
一、督导时间
2019年12月
二、督导任务
1. 检查11月份督导整改情况;
2. 督查各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关于《深入开展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》中重点环节10个方面工作开展情况。
三、督导流程
(一)常规督导
1. 亮证;2.察看学校门卫室;3.查看责任督学公示牌;4.巡视校园;5.巡课;6. 听课1节并评课;7. 访谈校长、教师。
(二)督查11月份督导整改情况
(三)督查各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关于《深入开展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》中重点环节10个方面工作:
1. 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是否有效落实。
2. 消防安全是否有效落实。
3. 治安防控是否有效落实。
4. 校车及交通安全是否有效落实。
5. 食品安全是否有效落实。
6. 传染病和疾病防控是否有效落实。
7. 建筑与施工安全是否有效落实。
8. 实习实训安全是否有效落实。
9. 维护稳定措施是否有效落实。
10. 安全教育是否有效落实。
具体整治要求详见附件和12月10日会议要求。
四、督导要求
1. 责任督学严格按照文件和会议要求开展督查工作。
2. 各中小学、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,按照类别整理好工作资料和台账,落实主体责任,明确工作负责人。
3. 责任督学于12月20日前完成督导工作,及时报送工作照片、有关材料和督导报告,认真做好工作手册记录、向学校反馈督导意见反馈书;
4. 督学联络员于12月27日前报送督导信息和照片,12月30日前上传整改报告,以及做好学校网站督导专栏建设。
浦口区教育督导室
2019年12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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